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会议日期:2010年8月24日会议地址:公司四楼会议室与会董事:刘志坚、王学良、李保才、刘绍宏、王敏雪、陈守武、刘泽曦、孙益民、程乃胜、杨政。
公司董事会已于2010年8月14日专人送达、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,于2010年8月24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。
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召集主持,应到会董事10名,实到董事10名。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,以现场填写表决票的形式审议表决,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本次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:
一、会议以6票同意,0票反对,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
独立董事津贴调整的议案》;
鉴于本公司上市后,独立董事责任和工作内容发生了变化,以及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,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3万元/人·年调整为为5万元/人·年(不含税),按月发放,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。4名独立董事刘泽曦、孙益民、程乃胜、杨政回避表决。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会议以10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,审议通过了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制度》;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三、会议以10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,审议通过了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半年报》;
四、会议以10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修订<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>的议案》;
五、会议以10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;决定于2010年9月9日上午9: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。
特此决议(以下无正文)
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○一○年八月二十四日